小儿咳喘灵颗粒(OTC)
市场价:¥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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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OTC)
商品编号:89654202
型号:2g*10袋
品牌:李时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355
生产企业: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类别:OTC甲类
商用名称:
助记码:XEKCLKL
中包装数量:4
整件数量: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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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功能主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剂型
颗粒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本品运动员慎用。
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药品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B-0688-91
警告/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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