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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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商品编号:89686309
型号:0.25g*7片
品牌:兰美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4160
生产企业: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管理类别:单轨制处方药
商用名称:
助记码:YSTBNFP
中包装数量:0
整件数量: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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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活性成份盐酸特比萘芬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适应症]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癬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
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
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班癣无效。
[用法用量]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
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
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成人:每次0.25g.每天1次。
青少年,体重>40kg (通常年龄>12岁) 每次0.25g.每天1次。
儿童体重20-40kg (通常年龄5-12岁)每次0.125g.每天1次。
儿童体重<20kg (通常年龄<5岁)该患者人群中对照研究数据非常有限,因此,仅当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且潜在的治疗效益大干可能的风险时,方可使用。
由于没有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
皮肤感染
推荐疗程:
足癣(趾问,跖/拖鞋型: 2至6周
体癣.股癣: 2至4周
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
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
毛发和头皮感染
推荐疗程:头癣: 4周
头癣主要见于儿童。
甲真菌病
[禁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仅在无法局部治疗的情况下才可口服本品治疗。
不建议用于体重小于20kg的儿童(详见[用法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
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临床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不是总能够预测人体的反应,因此,建议妊娠期间不要使用本品。
在家兔和大鼠中进行了口服生殖毒性研究,给药剂量达到300mg/kg/day (根据BSA.家兔和大鼠分别给予12倍~23倍MRHD),没有证据表明特比萘芬会导致生育力受损或对胎儿有危害。
哺乳期妇女
哺乳期妇女口服给药后,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特比萘芬在乳汁和血浆中的比例为7:1。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如充分权衡利弊后认为获益大于风险时,则需口服特比萘芬治疗的哺乳期妇女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 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
对于体重<20kg (通 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可考虑使用。
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老年用药]
本品尚未在足够数量的65岁以上受试者中开展临床试验,因此无法确定其与年轻受试者反应的差异。其他临床经验报告未发现老年和年轻患者之间有应答差异。总之,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般从剂量范围 的下限开始治疗,同时要考虑到老年患者更容易出现肝.肾或心功能减退,常存在合并症或其他药物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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